主题:1-夏霖大律师的继续表演
12 (秋末冬初 2009-05-23 17:00:54
1-夏霖大律师的继续表演 (秋末冬初;字955
12 2009-05-23 17:00:54
夏霖领衔主演的一场戏 (罗化生;字112
1 2009-05-31 14:46:50
政府是不能忤逆的么? (卫融;字113 2009-05-31 11:06:14
9-警方结论: 防卫过当 (秋末冬初;字1460
8 2009-05-31 07:51:19
这个趋势不错~ (鳕鱼邪恶;字51 2009-05-31 11:11:14
10-个人估计结果 (秋末冬初;字328
2 2009-05-31 09:28:38
给狗头律师拖了这么久终于又回到起点 (光流;字164
2 2009-05-31 09:14:36
我的意见,该判正当防卫,树立为英雄榜样。 (瓦斯;字49
3 2009-05-31 09:05:07
甚和吾意~ (鳕鱼邪恶;字160 2009-05-31 11:18:41
判正当防卫 (江南江北;字149 2009-05-31 09:20:01
判防卫过当再缓刑不错,她这个完全算正当防卫稍微有点过 (股市就是搏傻游;字0
1 2009-05-31 10:07:16
赞助瓦斯兄花一朵作为邮资 (秋末冬初;字6
1 2009-05-31 09:19:58
果然是这么个结果 (游侠;字195 2009-05-31 07:56:01
防卫过当,就不是故意杀人,邓女基本不会有大事了。 (隔路山贼;字0 2009-05-31 07:53:34
8-补充剧情:关于关键证物 (秋末冬初;字1544
8 2009-05-30 10:15:26
1-夏霖大律师的继续表演
12“对于政府这种不妥行为”——目前已经开始公然以“民意”绑架法律,挑战政府了.
关于邓玉娇一案的声明
夏霖
今天早上,我们看到了长江巴东网的新闻通稿,该稿称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声明解除与我们两位律师的委托关系,非常震惊。自从5月21日张树梅被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谭静带走之后,一直无法顺利沟通,关于是否解除委托关系一事我们并不知情。况且,这样的声明从政府口中发出,十分不妥,让人疑窦丛生。
上午10时40分左右,张树梅来电表示,政府新闻通稿中关于她的声明不实,她并没有决定与我们解除委托关系,要求与我们见面。我们等至下午4时许,张树梅忽然致电要求解除委托关系,不肯与我们面谈。
此前,媒体报道称我们发现此案存在“强奸”情节,这是不实报道。我们所指的是“性侵犯”,构成法律意义上的“强奸(未遂)”,并不是民间俗称的“强奸”。
对于政府这种不妥行为,我们表示强烈愤慨,对前辈和同行张思之、浦志强律师的《致夏霖律师的声明》,表示谢意。
特此声明。
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夏霖、夏楠
2009年5月23日
[后文略去]
9-警方结论: 防卫过当
8新闻出来了。
“公安机关经深入侦查,全面收集证据,认为邓玉娇在遭受到黄德智、邓贵大强迫要求陪其洗浴,被拒绝后又拉扯推搡、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,持刀将邓贵大刺死、黄德智刺伤,其致人死伤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。”
这只是警方结论,下一步应该进入检控与辩护阶段了。
在此基础上,估计公诉的最高诉求也就是防卫过当。下一步要看律师出场了。
新闻出处:湖北省恩施警方认定邓玉娇属防卫过当
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9年05月31日22:31 新华网
新华网武汉5月31日电 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机关组织侦办的“邓玉娇案”已侦查终结,于5月31日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。
公安机关经深入侦查,全面收集证据,认为邓玉娇在遭受到黄德智、邓贵大强迫要求陪其洗浴,被拒绝后又拉扯推搡、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,持刀将邓贵大刺死、黄德智刺伤,其致人死伤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。
案发后,邓玉娇用自己的手机拨打110报警,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,具有自首情节。
公安机关根据律师的申请并考虑到邓玉娇的身体状况,对其变更了强制措施,实施监视居住。目前,邓玉娇由家人陪伴生活。
另有:黄德智被开除党籍公职,邓中佳被开除公职。
请移步潜恒河友的 黄德智开除党籍
再另:黄德智已经被拘留。
信息来源:链接出处
10-个人估计结果
2个人估计结果应该如下:
1-防卫过当
但邓玉娇有以下条件:
2-自首情节
3-抑郁以及精神类不适导致暴躁,其时部分失去控制能力
所以判决大致应当是:(1)防卫过当,考虑自首及精神病症环节,量刑从宽,并责其从医。最终是强制性医疗。
(2)防卫过当,考虑自首及精神病症环节,量刑从宽,缓刑,并责其从医。
给狗头律师拖了这么久终于又回到起点
2我记得案件刚开始引起关注时讨论的前提就是正当防卫,只是在属不属于过当,和要不要用精神忧郁作辩护争取缓刑上有分歧,中间竟然还能搞出这么多风雨,以致邓MM甚至有生命之忧。
8-补充剧情:关于关键证物
8今日网络登出了邓母接受记者采访的文章。
其中有一点,估计不少河友都会感兴趣。即夏大律师口口声声说邓母(暗示也许是在某种势力的要求下)清洗了关键证物。但是这篇文章搞出来的料估计又打了夏大律师一个耳光。
她告诉记者,她到恩施州优抚医院为女儿洗澡时,换掉了女儿内衣、内裤等。当时,她随手将衣物丢在地上,从而沾了水。回家后,她将女儿的衣物放在洗衣机内准备清洗,但看到胸罩上有红色痕迹,怀疑是血迹,便特意把胸罩拿了出来。
此后,她因办理律师委托手续赶到巴东,衣物就忘了清洗。后来,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请她回老家拿女儿喝药的盒子,以确定是什么药。她才赶回家,发现衣物已经臭了,就清洗了。“但胸罩一直没有清洗。”她说。次日,警方就将这些衣物连同胸罩都拿走做鉴定。“当时,夏律师他们都在现场,并且签了字。”
她称,案发到现在,警方并没有毁灭任何证据。而被自己清洗掉的衣物,与案件并无关联。据《楚天金报》
夏大律师自己都签了字,看看之后夏大律师打算怎样否认.....
还有,现在的确应该问一问了:在案件尚在进行的时候,夏大律师通过自己的同伙(凯迪社区的屠夫),先是公开了鉴证人员的名字;后是大喊这个证物被洗了。这些行为到底该怎么算?
上面链接的其他内容提要:1-邓母近10天没有被南方系以及免煮人士们联系上,是不是受到了zf控制?
2-关于邓玉娇原来的精神状态(精神病?抑郁症?)是怎么回事?
3-新的律师是怎么来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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