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还是认为这话有逻辑错误 [ 林小筑 ] 于:2005-11-11 19:29:58
就说明有相当大数量的选民要么反对改变,要么无所谓,无论是哪种情况,都说明他们没有认为这个制度会使得别人把意愿强加于他们--这不正是鉴别一个制度是否民主的标准吗?
前半句没错,但“反对改变”或“无所谓”不等于没有被迫接受他人的意愿--如果这种被迫接受更符合自身利益的话。举个极端的例子(纯粹为了验证逻辑),姑娘被人用刀逼着强奸了,她没有反抗是因为她觉得被剥夺生命比被违反意愿更可怕,两害相权取其轻。下次这姑娘又碰到同样的情况怎么办?还是一样处理。姑娘“反对改变”这种处理办法,但这不等于被强奸是她的意愿,如果可能的话她当然要避免的。
具体到选举人团问题上,就是人们部分牺牲了自己的民主权利(选布什还是克里)来换取本州的共同利益(新任总统支持本州的某项重要产业)。选举人团去选了布什违背了一部分人的愿望,但他们仍然反对改变这种制度,因为这种制度更有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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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你同意“绝对民主”不好,那你想必就是说存在某个“适度的民主”比“绝对民主”更好。“绝对民主”比“适度的民主”更民主,但却不是更好,那民主怎么还能用来做褒义词呢?或者换个方向,“适度民主”比“绝对民主”更好,但更专制,那胖兄也把专制当成褒义词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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