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赞成这种行为,但可以理解。 [ 柳寒江 ] 于:2009-05-17 01:41:59 复:2189366因为我是中国人。思维方式和信仰基础与他们不同。
之所以说可以理解,要放到这样一个前提下,即西方世界长久的上帝之城与尘世之城这个概念下。律师的誓言可以看作是对上帝的誓词,关系到灵魂的罪与罚。而违反法律,甚至为十恶不赦的人无理辩护,这些都不过是对尘世间法律的悖反,只涉及到肉身的罪与罚。孰轻孰重要视每个人自己对待信仰的虔诚程度而定。
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法律从11世纪左右就出现了神法与世俗法之间的区别。教会法经历了几个世纪的准备和发展后在12世纪前后非常发达。从逻辑上确认了两种法的管辖,以及不同的职责。尽管在实际政治和法律操作层面是以对利益的争夺为优先的,但在信仰这个层面上却牢固的确立了法律与宗教之间,尤其是法律誓词与宗教之间的牢固联系。
一个法官,一个律师,如果是虔诚的天主教徒,并且笃信上帝的话,那么他对上帝的誓词,即对职业道德原则的坚持就很有可能压倒对实际法律的坚持。
而军人的宣誓之所以不同在于,历史上除了十字军以外,西方军队没有对上帝宣誓效忠的。也就是说军队在西方文化中是属于世俗角度的,因此军人服从的誓词与法律誓词之间是不能类比的。类似的还有公民的入籍宣誓,加入党派的宣誓。
不赞成一般有两种看法,要么认为法律是必须遵守的,即法律价值无条件高于个人原则。或者认为此个案中律师的行为其实侵害了更多数人的利益,是为了小义而失大节的行为。
我倾向于第二种看法。至于如何论证,是另外一个问题了。
或者是地主对故事的描述不够精准,或者是 煮酒正熟 字1284 2009-05-17 08:32:00
那句话前半段事实上不是说的这个案子 渔樵山人 字54 2009-05-17 11:46:38
这个。。。 landlord 字67 2009-05-17 10:35:48
我不赞成这种行为,但可以理解。
柳寒江 字1204 2009-05-17 01:41:59
孔子孟子早就评价过这种行为了 科大胡不归 字424 2009-05-16 21:52:06
相似的行为 马大善人 字94 2009-05-16 23:23:44
说得好! lunan 字48 2009-05-17 00:02:31
职责还是人性? js3617 字484 2009-05-16 21:34:00
柳寒江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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