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亏大了,我高兴什么? [ axnzero ] 于:2008-04-24 09:35:31
》或许我的逻辑不通,或许我对理由不对。
》但挥舞国旗是言论自由的权利,不需要任何理由。
理论上,我赞同你的这句话。
综合来看最近的这些事情,洋人推动着西藏以及奥运相关事件。
那是给了我们一个大嘴巴子、大耳光!
我们的挥舞国旗的行动是什么性质的呢?
相当于我们大声的喊了一句:不许打!
这一句喊得声音很大。
不但震撼的很多的洋人,还惊醒了很多的同胞。
大家忽然明白了一些事情。
洋人忽然明白了:中国人,还是挺那什么的,以后得更加小心了。
同胞忽然明白了:洋人不是好东西,看来咱的兄弟们还是挺团结的。
不过,说到底,这件事是什么一件事呢?
1,人家打了咱一耳光。
2,咱喊了一嗓子,说:不许打!
如果说“喊这一嗓子”是一种权利和自由,并且不需要理由的话。
我希望我能够自由得去打他们的耳光,让他们去享受这些权利,让他们去喊叫“不许打”吧。
》不挥舞也是个人自由,没有人强求。
不挥舞?
那就有多种可能了:
1,有些人,连这一嗓子都不敢喊出来。我不知道该说他啥了。怕被封帖。
2,有些人,也不喊。一边抹抹脸,一边在账本上记账:
某年月日,某某打我一耳光,计划几年之后归还,利息多少多少云云。
》看到挺奥五星红旗飘扬就是高兴!
这种高兴,挺复杂的。
1,从民众觉醒的角度来说,那还是很值得高兴的。
2,容许别国人士在本国挥舞国旗的“自由”的角度来说,这确实是这些国家的优点,我佩服那些国家。
但是,那又不是我的国家,对他们,我最多也就是羡慕、钦佩、赞赏。。。。。算不上有多高兴。
3,从实际损益来说,挨了一个耳光,喊了一声:不许打。我亏大了,我高兴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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