让辱华者承担法律责任 [ 罗克二 ] 于:2008-04-22 20:41:37
第一个官司是奥委会的事;禁止ZD运动员入境归公安局管。不知河里有没有官家的,能给胡哥带个话。
如果金晶告巴黎政府或警察局渎职,算是民事官司,我升斗小民倒是可以出钱出力。我问了一个搞法律的朋友,他认为状告巴黎市政府或警察局,这涉及法国的行政法,从理论上讲是可以的,可以告政府不作为或警察渎职。但法律是一个很技术性的东西 ,这涉及如何举证,管辖权,而且还是外国人起诉,原告是否适格等问题,具体到这个事件在细节上会很困难。耗时三载,耗资百万都毫不稀奇。换句话说,个人之力,一时之气是无法支撑的。目前,华人还缺乏民间团体来承担这种持久的较量。
1982年陈果仁案,1998年印尼暴乱,1999年李文和案,2007年意大利警察殴打中国商人,上星期CNN主持人Jack Cafferty辱华言论。虽然每次都有华人出来抗议一阵,但热情一过,就不了了之。侵害华人者都没有受到惩罚。
时移世易,中国已非吴下阿蒙,海外华人在数量,教育,信心和财力上也今非昔比。袭击金晶,Cafferty 辱华有违天时。如果我们能团结起来与他们认认真真地较量一番,那会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。
“做有意义的事就是好好活,好好活就是做很多很多有意义的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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